銀川偉方達昌商貿有限公司等1597戶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
經查,銀川偉方達昌商貿有限公司等1597戶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名單見附件)成立后連續兩年未從事經營活動,且未依法辦理注銷登記。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上述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2023年4月21日,我局在銀川市興慶區人民政府官網發布了《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興慶區分局擬吊銷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營業執照行政處罰告知公告》,告知上述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我局擬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事實、理由和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在法定期限內上述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當事人未提出陳述、申辯和聽證要求,視為放棄此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吊銷上述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營業執照。
上述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應于本處罰決定生效之日起停止經營活動,依法組織清算。清算結束后30日內,由清算組或主辦單位依法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因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興慶區分局吊銷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營業執照的公告》。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你(單位)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銀川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向銀川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附件: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興慶區分局吊銷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營業執照名單
??????????????????????????????????????????????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興慶區分局
??????????????????????????????????????????????????????2023年5月22日